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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8-30

       8月29日下午,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二级巡视员袁恒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袁彩、张秀梅、高维杰、王坤、项文军、马军以及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宿豫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333”工作机制 加强监督意见有效落实的暂行办法》;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和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2年区级财政决算报告、关于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宿豫区2022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审议了乡村振兴“三片四带”建设情况报告、《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作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袁恒指出,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333”工作机制 加强监督意见有效落实的暂行办法》,《办法》的出台破解了过去监督意见“有了便是”“一交了事”的难题,延展了人大监督的链条,构建起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闭环。必将实现两个推动,一是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办理监督意见更加重视、更加主动、更加负责;二是推动各专工委组织监督活动更加认真、更加严谨、更加尽责,提出的意见质量更高、建议更实。
    袁恒强调,要抓好优化营商环境重点监督,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对标有关营商环境的具体内容,高质量组织好工作评议活动。要开门办好工作评议,询问人员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涵盖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专业代表组成员等各个方面,争取在会上提出更多企业家和社会普遍关注而又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评出质效、评出干劲。要关注三个重点,对企业要多予少取,各级惠企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对企业随意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关注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是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资产安全。
    袁恒要求,要精心筹备好年度改革创新工作交流会,按照既定计划,每年下半年,我们将组织召开全区人大系统改革创新工作交流会,集中交流和展示改革创新工作,这既是成果展示也是思想展现,既是搭舞台也是摆擂台。各乡镇、街道务必要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做好交流准备,把好经验总结出来、好做法提炼上来,努力形成互鉴互促、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康建平,区法院院长冯莉,区检察院、区监察委有关负责同志,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各乡镇(街道)人大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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