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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4-30

      4月29日下午,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袁恒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教育情况报告、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对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关于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袁恒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用大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要进一步突出“争”的意识、扩大“破”的深度、增强“创”的能力,紧盯目标、把牢重点,对两大议案等重点工作开展重点监督,组织好“一询一评”等活动,全力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走在前列。
     袁恒强调,要认真抓好相关议题的跟进落实。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教育、水资源管理等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按照“对口负责”的原则,加大监督意见督办力度,各专工委要及时跟进督促相关部门,拟定落实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落实时限,逐条列出整改清单,做到问题不解决、监督不停止,在全链条闭环式监督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袁恒要求,要精心谋划和推进近期重点工作。要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深化乡镇人大工作“133”机制,落实一张清单、完善三项机制、强化三项保障,持续提升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要继续组织开展好“立足岗位做示范,助力发展走在前”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宣传各级人大代表的典型事迹、履职风采,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系统谋划推进重点改革创新项目,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创新成果,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宿豫实践。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张秀梅、高维杰、王坤、徐旭、马军以及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康建平,区法院院长冯莉,区监察委、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人大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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