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3-10-29
(2023年10月26日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朱卫庆为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旅游度假区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单迪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张叶凯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王丽娜为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戴维为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旅游度假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张明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陆文婷的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冬梅的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旅游度假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志华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