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4-04-30
(2024年4月29日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孙春梅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郭奎为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钱月梅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云青为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罗晓亮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朱卫庆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孙秀花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沈广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