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4-30
(2024年4月29日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宿迁市宿豫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